甲公司為居民企業,主要從事手機生產和銷售業務。2018年度的經營情況如下:(1)取得手機銷售收入8000萬元,提供專利權的使用權取得收入100萬元。(2)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6萬元。(3)接受乙公司投資,取得投資款2000萬元。(4)當年3月因生產經營活動借款300萬元,其中向金融企業借款250萬元,期限6個月,年利率為6%,向非金融企業丙公司借款50萬元,期限6個月,年利率10%,利息均已支付。(5)參加財產保險,按規定向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5萬元。(6)計提壞賬準備金15萬元。(7)發生合理的會議費30萬元。(8)發生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20萬元。(9)通過市民政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80萬元,直接向某小學捐贈9萬元、向貧困戶王某捐贈2萬元。(10)全年利潤總額750萬元。已知: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%以內的部分,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要求:根據上述資料,不考慮其他因素,分析回答下列小題。在計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,準予扣除的捐贈支出的下列計算列式中,正確的是()。
投資人A系公司,投資于公司型股權投資基金B,B向A分配其投資所得的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溢價所得所涉及的稅負,通常情況下()。
A、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溢價之和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權轉讓溢價部分
B、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溢價之和
C、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權轉讓溢價部分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0
D、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權轉讓溢價部分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
投資人A系公司,投資于公司型股權投資基金B,B向A分配其投資所得的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溢價所得所涉及的稅負,通常情況下()。
A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溢價之和
B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權轉讓溢價部分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
C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溢價之和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權轉讓溢價部分
DB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股權轉讓溢價部分,A的應納稅所得額是0
A.比例稅率20%,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0元,有加成規定
B.比例稅率20%,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,有加成規定
C.應納稅所得額6200元
D.應納稅所得額5600元
A.應納稅所得額=財產轉讓收入×50%
B.應納稅所得額=財產轉讓收入-財產原值
C.應納稅所得額=財產轉讓收入-財產原值-合理費用
D.應納稅所得額=財產轉讓收入-財產原值-合理費用-有關稅金